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,很多患者对医院有救护车不出车,而要求联系第三方的救护车,不理解。从我国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法规来看,医院这样做没有错,具体分述如下。
如果属于非急救转院,医院救护车不可出车
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规定,各地急救中心和医院,不得将单位的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。
并且,除急救中心和医院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。
《办法》还规定,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,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,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、给予警告;对直接责任人员,根据情节轻重,依法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、撤职、开除等处分。
也就是说,对于患者的非急救转院,医院是不能动用救护车的。
即使属于急救转院,医院救护车也可不出车
即使患者属于急救转院,医院救护车也可以不出车。这又是哪里的规定呢?
还是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: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为主体,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。
也就是说,即使患者属于急救转院,也应当以急救中心为主体,医院救护车也可以不出车。
患者尊重医院的决定,但可保留追诉权利
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形,我建议患者及其家属,首先问清楚缘由,当医院给出明确的答复后,患者及其家属应当尊重医院的决定,但可以保留追诉的权利。
所以,患者及其家属一定要选择正规的,有转院搬运、护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,并注意保存好证据,以便事后维权。
总结:无论是急救转院还是常规转院,医院救护车拒绝出车,没有错。